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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学院自评工作进行考察的通知

    时间:2023-12-05 浏览量: 编辑:谢腾霄

    校教字〔2023〕131 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校发〔2023〕176号),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方案(校教字〔2023〕70号)》安排和《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学院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第一轮学院自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5日

    二、考察范围及分组

    人文组: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考古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社科组: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北亚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公共外交学院

    理学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工学组: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仿生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组: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与研究中心(与计算机学院一起考察)、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地学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医学组: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白求恩口腔医学院

    农学组: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考察流程

    (一)线上考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在各学院全面自查自评基础上,各专家组对《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对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考察,线上考察后形成学院“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问题清单”。

    线上考察,专家组重点参照《第一轮学院自评线上考察重点》进行考察(见附件1)。

    (二)现场考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各专家组对各学院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方式包括学院自评论证会,调阅相关教学资料,召开师生座谈、访谈会等。各学院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专家组教学秘书协调学院商定。

    1.学院自评论证会(30分钟)。学院参会人员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教学委员会主任、督导专家、教学秘书、其他人员学院自定。学院自评论证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论证会流程如下:

    (1)专家组副组长代表学校对学院自评及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2)学院院长以PPT形式进行汇报(2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简短介绍学院迎评促建工作情况;第二部分重点围绕学院评估指标,结合自评报告内容高度凝炼总结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第三部分按照自评报告自查问题,系统汇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3)专家组提问(10分钟)。专家组就现场汇报内容和“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问题清单”对学院进行提问。

    2.检查教学档案、规范性制度文件(40分钟内)。包括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文件制度、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专家组现场就学院提供的第一轮学院自评线下考察备查清单,圈定抽检材料。

    线下考察,专家组重点参照“第一轮学院自评线下考察重点”进行考察(见附件2)。

    3.师生座谈会(40分钟内)。专家组分组同时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要求参加座谈教师5-10名,学生10-15名。学院需提前向专家组秘书提供考察时间内没有课程的师生名册,供专家组抽取,各专家组秘书需提前一天告知学院参加座谈的师生名单。

    4.线下考察结束。各专家组秘书汇总各位专家线下考察问题清单。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结合学院自评材料予以评定,形成各学院评估问题清单。

    (三)整改提高

    学校组织召开第一轮学院自评结果反馈会,统一向各学院反馈问题清单。学院在收到问题清单两周内,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建议,制定评估整改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学院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完善学院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在修改的自评报告中需体现改进情况。学校将按照评估任务工作安排,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学院自评考察。

    四、工作要求

    1.线下考察时学院要按要求向专家组提供备查清单目录(现场提供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学院名称命名于考察后发送至zlpgk@jlu.edu.cn),并准备好各类档案供专家组检查。备查清单具体要求及模板请参照附件3执行。

    2.线下考察全流程学院要派专人进行记录,形成考察纪要,考察后汇总给专家组秘书。考察纪要模板请参照附件4执行。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考察工作,落实学院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培育践行学院质量文化,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电话:85153819。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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