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质量保障 > 质量监测 > 正文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

时间:2024-01-18 浏览量: 编辑:谢腾霄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4日。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教学单位及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谨细致、规范有序,本学期各项考试任务顺利完成。

一、考试总体情况

本学期开设课程总门数为2226门,其中考试课程1176门,各类选修考查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1050门。

期末考试课程1176门,安排6003个考场。其中,考试周之前结课并已安排考试的课程678门,2654个考场;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的课程498门,共3349个考场。

本次期末考试进一步加强“严要求”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深入考场检查指导工作

期末考试周期间,校党委书记姜治莹、校长张希带队深入各校区考试现场,巡视期末考试组织开展情况,慰问一线监考教师和考试巡视人员。姜治莹书记强调,考试是检查学生掌握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手段,要进一步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加强对学习过程的关心关注,确保学生学深悟透、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要强化科技手段运用,严厉打击舞弊行为,结合“三化”教室改造,加强监控系统更新维护,推动监控点位持续优化、数量稳步增加、质量不断提升;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全面进行考前动员,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做好监考培训,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落实考场规则。

张希校长指出,要通过信息化技术提高考试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推动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智能识别,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丰富考教形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切实维护考试公平。要持之以恒抓好考风考纪,考试不仅反映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可以反映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监考教师要准时到岗、恪尽职守,做好考前诚信教育,严明考试纪律,明确考试监控制度,教育学生树立优良考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内容的设计要有利于全面客观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务处加强督导,“严要求”规范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检验学习效果,2023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强调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要点:加强命题与试卷管理、开好考前布置动员会、合理安排考试日程、严抓考风考纪、严格试卷评阅。2023年12月28日,教务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从加强命题管理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工作、加强巡考巡查工作三个方面对期末考试工作要求再次强调。

为提升本科教学管理质量水平,保障期末考试顺利开展,2023年12月11日,教务处线上组织召开吉林大学本科课堂管理专项会暨期末考试布置会,会上解读了相关文件,强调了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和期末考试工作的重点。2023年12月29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第三期辅导讲座之后,针对期末考试工作,教务处处长王庆丰强调,期末考试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圆满收关的重要一环。在这个关键节点上,更要强调“严要求”:一是教务处会严格教学监管;二是各学院要扛起教育教学主体责任;三是继续加强考试督导,确保考试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教务处加大巡考检查力度,教务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组成巡考组,深入各校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布教务处巡考通报六期,要求各学院加强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3.学院提升水平,教务学工协同配合整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期末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试期间,全部学院都做到领导班子、辅导员和教学办全体成员巡考全覆盖。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科考场,对考场环境、考生行为规范、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考试随机座位、板书、考生名单等进行详细检查。各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整体更加规范。

二、存在问题

各学院能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期末考试,考场整体严谨有序。但从各检查组巡考反馈信息看,个别学院对《吉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学习和解读工作组织不够,监考教师对细节把控不精准;个别考场存在监考教师不按照中第六章监考人员守则内容履行职责,个别教师未做到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巡回监考,不做任何影响考试的事情;部分考场板书提示不够规范,个别考场清理不够彻底,尤其是学生笔袋和文具盒的清理重视程度不够。

三、违纪情况公示

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18〕615号)文件精神,考试违纪、作弊者将由学生工作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现将违纪与作弊行为通报如下:

1. 2023年12月6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级雷同学在《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中携带并使用手机。

2. 2023年12月23日,交通学院2022级魏同学在《辅修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考试中携带小条。

3. 2023年12月25日,经济学院2022级张同学在《中级微观经济学》考试时查看小条。

4. 2023年12月29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柏同学在《统计计算》考试中查看手机。

5. 2023年12月29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孙同学在《半导体物理》考试中携带考试资料。

6. 2024年1月2日,动物医学院2022级丁同学在《中国文化的英语表达Ⅱ》考试中在手上写有考试内容。

7. 2024年1月2日,软件学院2022级谢同学在《通用学术英语II》考试中携带小条。

8. 2024年1月3日,体育学院2022级项同学在《大学英语预备级》考试中携带小条。

9. 2024年1月3日,艺术学院2023级武同学在《大学英语预备级》考试中携带小条并抄袭。

10.2024年1月3日,体育学院2022级李同学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中携带小条。

11.2024年1月3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李同学在《半导体材料》考试中携带小条。

12.2024年1月3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段同学在《半导体材料》考试中携带手机并开机。

13.2024年1月4日,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2级吴同学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考试中携带小条。

14.2024年1月4日,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2级迟同学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考试中携带小条。

15.2024年1月5日,地球科学学院2022级马同学在《微积分BI》考试中用手机拍摄试卷。

16.2024年1月5日,植物科学学院2023级王同学在《微积分D》考试中携带手机。

17.2024年1月5日,软件学院2022级林同学在《微积分AIII》考试中携带小条。

18.2024年1月6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级石同学在《电磁场与电磁波》考试中携带小条并抄袭。

19.2024年1月6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级刘同学在《电磁场与电磁波》考试中携带小条。

20.2024年1月7日,商学与管理学院2022级李同学在《运筹学A》考试中携带并查看手机。

21.2024年1月7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级潘同学在《微机原理》考试中携带小条。

22.2024年1月8日,软件学院2020级王同学在《数据结构》考试中携带小条。

23.2024年1月8日,软件学院2021级张同学在《数据结构》考试中携带小条。

24.2024年1月8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杜同学在《物理化学》考试中携带小条。

25.2024年1月8日,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2021级张同学在《医学伦理学》考试中夹带纸条。

26.2024年1月9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级王同学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考试中拒绝提交试卷。

27.2024年1月9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级鱼同学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考试中携带手机。

28.2024年1月11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0级王同学在《电路分析基础》考试中携带小条抄袭。

29.2024年1月11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级张同学在《电路分析基础》考试中携带小条抄袭。

30.2024年1月11日,法学院2021级张同学在《证据法学》考试中携带手机并查阅资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话:0455-8515-3819
邮箱:zlpgk@jlu.edu.cn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