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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引进人才及新聘教师教学试讲考核方案(试行)

时间:2023-09-04 浏览量: 编辑:谢腾霄


校发〔2023〕139 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引进人才、新聘教师的教学试讲考核程序,促进师资引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严把教师入口关,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定引进人才、新聘教师教学试讲考核方案。

一、试讲目的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基本职能,课堂教学是教师的基本能力。吉林大学引进人才、新聘教师须通过教学试讲考查其教学能力。通过试讲,主要考查引进人才、新聘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考核引进人才、新聘教师与学校教学需求的匹配度。

二、试讲人员

学校拟引进人才、拟新聘教师。(学校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匡亚明/唐敖庆学者”卓越教授B岗及特殊领军人才原则上可免于试讲)

三、试讲组织

1.引进人才、新聘教师的教学试讲考核,由所属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组织。

2.学院教学委员会须有全体成员的2/3(含2/3)以上全程参加试讲考核,其考核意见方为有效。

3.参会委员结合试讲教师的试讲情况及答辩结果,客观、公正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教学试讲考核表》(见附件),教学委员会根据参会委员的平均分,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4.根据《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校发〔2020〕94号)精神,试讲考核实行回避制度,遇有委员与引进人才、新聘教师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利害关系的,该委员原则上应全程回避。

四、试讲要求

1.试讲内容应为所属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教学内容,应明确课程名称与授课章节。重点考查试讲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能力。

2.试讲教师须在试讲之前向教学委员会提交试讲课程教案等相关教学资料。

3.试讲教师应准备45分钟的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不少于5分钟介绍本节课程的整体情况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不少于15分钟讲授指定章节的课程内容。

4.课程试讲后,教学委员会针对课程的相关内容提出问题,进一步考核试讲教师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理念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试讲教师进行答辩,答辩交流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试讲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影音和影像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五、试讲结果

试讲结果作为引进人才、新聘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试讲平均得分75分(含75分)以上为“通过”,75分以下为“不通过”。试讲通过的教师,可继续履行其他考核流程,试讲不通过的教师不再履行后续考核流程。



附件:吉林大学教师教学试讲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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