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9 浏览量: 编辑:谢腾霄

    校教字〔2024〕2号

    各部门、各本科教学单位:

    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是评价大学办学实力的首要指标。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将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检验,评估结果关乎我校办学声誉和未来发展。为落实《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校发〔2023〕176号)(附件1),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学校研究决定在第一轮校内自评(学院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及范围

    (一)自评时间:2024年1月8日-3月15日

    (二)自评范围:各部门(附件2)、各本科教学单位

    二、校级部门自评工作内容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及下设的各评估材料组,按照《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工作安排,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附件3)开展学校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收集支撑材料。

    涉及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团委、图书馆、艺术学院、公共艺术中心、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劳动关系研究院(劳动教育中心)

    (一)自评任务

    各相关单位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工作,针对每一个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充分挖掘例证,全面审视我校在该领域的工作现状,包括举措、成效、思路、证据等。

    (二)自评分工

    1.评估材料组各负责单位:负责相关指标点的撰写、支撑材料的收集和分报告及支撑材料的审核。根据各配合单位提交的分报告和支撑材料,按照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撰写自评报告内容(模板见附件4),并在评估平台中对配合单位提交的分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

    2.评估材料组各配合单位:需根据任务分工协助负责单位撰写自评报告相关内容、收集相关的支撑材料。按照“审核重点任务分解”撰写分报告(模板见附件5),按照“具体任务”和撰写内容提交支撑材料,上传至评估平台。

    (三)自评要求

    1.聚焦评估指标。自评报告内容应针对各二级指标,聚焦(但不限于)该指标审核重点,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一。支撑材料须合理支撑自评报告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2.突出重点特色。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要突出学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总结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等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3.确保准确详实。自评报告表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支撑材料目录需作为自评报告附录列出,每个二级审核指标自评报告后面应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支撑材料原文电子版须提交至评估平台中,对于难以(或不便)提交到评估平台的原始支撑材料,应分类归档保存。

    三、学院自评工作内容

    各本科教学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附件6),针对第一轮考察专家组确定的问题清单(含学校、学部共性问题和学院问题)及第一轮考察学院自查问题开展第二轮自评工作。各本科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需登录评估平台,下载“第一轮问题清单”。具体自评要求如下:

    (一)打磨自评报告。根据专家组反馈问题清单,完善自评报告、补充支撑材料,并重新上传至评估平台中,经教学副院长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后提交。按照评估要求、对照指标体系继续开展自评,总结、凝练特色,查摆问题。自评报告中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二)突出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上传至评估平台中。其中不能立改的,需明确完成时间,并按计划执行整改方案。

    (三)夯实基础工作。继续整理补充文件制度和教学档案,并做好其他教学基础性工作。

    (四)完善保障体系。学院应积极开展OBE(产出导向)理念教学学习培训及研讨,建立基于OBE理念的教学体系及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五)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师生培训、研讨、宣传基于OBE的教学质量保障理念、质量文化及审核评估应知必会内容,在学校网站“教学信息”栏目中发布学院自评自建动态,学校将择优在审核评估工作网站上进行转发。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本科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系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对学院、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

    (二)各本科教学单位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须经院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各评估材料组配合单位自评分报告及支撑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评估平台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15日,学院报告和配合单位分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zlpgk@jlu.edu.cn。

    (三)学校各评估材料组负责单位自评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lpgk@jlu.edu.cn,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

    (四)学校各评估材料组负责单位和配合单位请于1月10日下班前,将审核评估负责人和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zlpgk@jlu.edu.cn。统一分配评估平台权限。“吉林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校内用户登录网址为:https://iquality.jlu.edu.cn,校外用户需用VPN客户端登录。(登录账户密码为吉大邮箱登录信息,外网登录需在网络中心下载“新版教师vpn客户端”Hillstone上网才能登录,下载网址:http://nic.jlu.edu.cn/info/1093/1919.htm,VPN配置指南:https://nic.jlu.edu.cn/info/1025/1928.htm,各级人员平台使用说明请查看附件8)。

    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

    附件2.《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工作组任务分工及组成》

    附件3.《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

    附件4.《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校级报告撰写模板〉》

    附件5.《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审核重点分解任务分报告撰写模板〉》

    附件6.《吉林大学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附件7.学校评估材料组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8.“吉林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话:0455-8515-3819
    邮箱:zlpgk@jlu.edu.cn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