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176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等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以全面提升培养能力为重点,引导各学院各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以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新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吉林大学“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的校训精神,传承“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着力推进一流大学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构建具有鲜明吉大特色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有家国情怀、品判性思维、创新创造能力,懂交流、善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深化“三全育人”长效机制,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和谐共融”的质量理念,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权责明晰,课程、专业、学院、学校层次递进,“学院、学校双循环”的质量保障体系。让质量保障成为教师、学生、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四方沟通协同的桥梁纽带,推动质量保障向引领激励转变,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营造惟实励新、和谐共融的质量环境,促进师生共同体的健康成长。
三、工作思路
(一)坚持“立德树人”评估导向。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引导和审核,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二)构建“学院、学校双循环”的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认证专家、督导专家、学生信息员等多支队伍作用,构建“学院、学校双循环”的质量保障体系,即学院内形成“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用人单位→培养目标”的小循环;学校形成“本科招生→本科培养→毕业就业→用人单位→本科招生”的大循环。建立起符合社会需求、满足学生需要的“闭环式”管理,持续改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循环整改提高,最终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完善校内督导评估机制。立足吉大特色,坚持督导与评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开展课程评估、专业认证、学院考核、学校自评等多层次的教育教学检查,形成常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运用信息化评估手段。引进建设“吉林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挖掘常态监测数据,形成课程、专业、学院、学校等多层次的数据分析报告,提出问题清单,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四、评估时间和分类
(一)评估时间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我校计划参评时间为:2024年9-12月。
(二)评估分类
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综合考虑我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我校适用于第一类审核评估。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领导、主管学生校领导
成 员:党委常委、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和部署全校审核评估工作,审议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学校自评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工作小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评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构成如下:
组 长:主管教学校领导、主管学生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心、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团委、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图书馆及各学院(中心)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全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制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分解评估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学校自评自建及整改落实工作。
2.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汇报评建工作进展。
3.撰写审核评估申请阶段、自评阶段、正式评估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报告。
4.协调组织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等相关事宜。
5.根据工作具体方向和审核评估重点指标任务分工,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评估专家组、评估材料组、评估宣传组、信息技术保障组及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以相关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建立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制度。(各小组组成及任务详见附件2)
(三)成立“学院评建工作小组”,在学校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 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专业/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研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学校审核评估任务,制定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及时向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汇报评建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制度建设、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3.负责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评估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4.完成学校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任务安排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分为评估准备、评估申请、评估启动、校级评估、正式评估和整改提高6个阶段。
(一)评估准备阶段(2022年)
一是深入学习研究审核评估相关政策文件,深刻理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审核评估学习资料。
二是结合“2022版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全面落实审核评估理念,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体系结构,构建有利于学生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制定《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吉林大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
(二)评估申请阶段(2022年3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提交《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明确我校的评估时间及评估类型。
(三)评估启动阶段(2023年5-7月)
一是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在线辅导答疑”等研讨活动;参加吉林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普通高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启动会”,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奠定基础。
二是召开校级评估工作部署会,印发《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吉林大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创新举措进行综合梳理和战略部署。
三是组织召开审核评估专题辅导讲座,做好政策解读、培训和质量文化宣传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织开展对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及指标体系的学习和研究,做好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四是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评估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五是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开展管理文件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教学档案建设管理。各专业结合新版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校级评估阶段(2023年7月-2024年7月)
一是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全面启动学校评估工作。认真审视学校本科教学各方面的做法和现状,系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同时,查找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深入开展两轮校级评估工作。每轮评估时间2个月。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撰写自评报告、提交支撑材料。学校组成评估专家组深入各学院审核材料、听课看课、座谈访谈,完成学校内部的全面质检。
三是高质量完成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及《吉林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四是召开全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反馈大会。总结第一轮校级评估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本科教育教学的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整改和学院整改工作,完善各分项自评报告、学院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
五是依据评估反馈结果,各专业优化培养方案,对2022版培养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为第二轮校级评估做好准备。
六是根据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及第一轮评估整改问题清单,开展第二轮校级评估,完成自评—审核—反馈—整改程序,2024年4月完成第二轮校级评估整改工作。
七是撰写学校自评报告。在学校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2024年6月至7月,“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对学校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议。
(五)正式评估阶段(2024年9月-12月)
一是完成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及更新工作,在分析整合数据的基础上更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并发布《吉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是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安排,制定具体的线上评估与线下考察工作方案。
线上评估:做好文件资料的电子化工作,按照要求提交学校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协调组织评估专家的线上听课看课、座谈访谈等工作;
线下考察:制定线下考察工作方案,做好专家组现场考察各项准备工作,接受专家组评估。
三是组织召开审核评估专家见面会,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六)整改提高阶段(2025年1月-2026年12月)
一是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组撰写的《吉林大学专家组考察报告》和问题清单,制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30日内呈报教育部。
二是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找准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法,开展评估整改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中期自查报告》,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形成《学校整改报告》,接受教育部对评估整改情况的督导复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国家对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全面检验,评估结果对我校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审核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切实树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估评建的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把握内涵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各项审核项目的内涵,对照《吉林大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准确把握每个审核要点的内容、形式以及所应提供的支撑材料,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我评估、自我建设工作。
(三)以评促建,建设到位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在建设,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思想,坚持以评估思想理念引导改革、以评估要点指标推动改革、以评估政策资源支持改革,夯实本科教学在高等教育中的基础地位,把人才培养质量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师,特别是学生的学习成效上,建立健全保障教学质量的长效运行机制。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统筹安排,强化落实。各单位需按照审核要点逐一检查,及早发现薄弱环节,及早提出建设规划,及时落实建设方案。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既要保证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保证在评估建设上的精力投入,确保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审核评估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学校将把评估评建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等重要指标。通过审核评估实实在在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扎扎实实、认认真真进行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必须切实落到实处。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指标及任务分工
附件2.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工作组任务分工及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