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校发〔2023〕176号)等文件精神,法学院于11月21日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副院长刘晓林教授、教学委员会委员、教研部主任、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晓林教授主持。
副院长刘晓林教授指出,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学院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将全院大会动员和分组研讨动员相结合,组织全院师生深入准确领会各项要求,目前已经形成了全院师生共同积极参与评建的良好氛围,各项任务正在有序落实。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对照审核评估方案,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确保高质量完成评建工作。
院长何志鹏教授强调,学院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本次审核评估,珍惜本次机会,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在评建工作中进一步凝练特色,更新理念,培育教学成果,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办公室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多做能够在实质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22日